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福建南威软件有限公司(简称“福建南威”)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威软件”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5,000万元。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973.71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福建南威向民生银行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福建南威向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担保文件签署后,因相关业务尚未实际发生导致公司的担保义务增加,故截至目前公司对福建南威的担保余额为19,973.71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2,026.29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5号楼6-8层
6、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电子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自助终端设备的设计、研发、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辅助设备、数字电视设备、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发射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档案处理及档案电子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威政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福建南威100%股权。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IM电竞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其他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福建南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由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公司对子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公平、对等。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正常进行,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未有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96,44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5.85%,上述担保总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IM电竞公司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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